作曲家對音樂及技巧的要求,促使樂器本身的設計有不斷研究改良的必要,作曲者往往是演奏家創造力的催化劑。而且,只要一個吹奏者發明或適應了一個新技巧,立刻它就成為一種標準,所有其他吹奏者都必須接受﹝以今日的花式溜冰極為相似﹞。十七世紀晚期的法國,木管樂器在設計和吹奏風格上發生了變化,那時也是音樂所扮演的角色開始轉變的時候。在這個時期之前,音樂經常為了禮儀和軍隊的需求在室外演出,那時傍晚的大宴會上都伴隨著喧嘩的樂隊和歌聲;追求典雅細緻的巴洛克時期的到來,創造了適合木管樂器發展的環境。
文藝復興時期,直筒狀管徑較大的長笛和直笛的樂譜,是根據聲樂的旋律線而產生的,音高訂在適當的調子上。在這期間多弦樂器漸漸消失,而被今日我們所熟知的弦樂器家族﹝只有四條弦﹞所取代,它們在設計和技巧方面已經標準化。與同時的木管樂器作一比較,顯然這些木管樂器是十分原始粗糙,幾乎不能適合當時在路易十四的凡爾賽宮中大量泛濫的藝術作品。
在宮廷音樂家中被挑選出來特別訓練,成為木管製造能手的是奧戴荷家族﹝Hotteterre Family﹞,他們製造一種叫musette的笛子來演奏,這是一種經由鄉間農民們吹奏的風笛改良而得、比以前更複雜的笛類樂器,這種樂器曾在法國宮廷流行了好一陣子,連宮廷中的貴紳淑女們都愛玩上兩手。奧戴荷家族集藝術家及工匠於一身,他們的工藝技術相當可觀,製作musette時它的指管(chanter)及共鳴管(drone)必需經過複雜的鑽孔及削孔的工作,來加工原本即已細小的管體,這些靈巧的成品,證明了他們具有改良長笛設計的能力。
這時新設計的長笛具有三截的管體和一個為D# 製作的鍵,它的管徑是一端較另一端大,有點像錐形,使得每個孔間的距離可以縮小,手的操作也更為舒適_@種吹孔及音孔(tone holes)(註一)比較小的樂器,改善了原有的音色和音量範圍,對於當時正在發展的管弦樂團而言,長笛變得更有價值,表現力也大為增加。盧利 (Lully,義大利人,當時活躍於法國宮廷中),這位著名的作曲家在1677年的一齣歌劇中為新的長笛(註二),寫下了很重要的部份,而且似乎是由奧荷家族中的一位成員所吹奏。一七○七年傑克.奧戴荷(Jacques Hotteterre le Romain)出版了一本「橫笛的吹奏原理」(Principes de la flute traversière),受到這種笛子業餘吹奏者的熱烈歡迎。由於他的說法確實、有根據,如手指的正確位置及在表達一串音符時變化連結音符的型態(articulations),以減少因拍子和揉音(vibrato)造成的強頓感覺,後世證明這本書相當成央C奧戴荷舖設了法國派長笛吹奏法的基礎,時至今日,他的釵h觀點仍然不斷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