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频道 娱乐频道 中音艺校 教育频道 音乐商城 音乐论坛  
进入首页 | 家教频道艺术培训 | 音教资讯 | 音乐资讯 | 音乐欣赏 | 音乐百科 | 音乐教育 | 中音动态 | 星光大道娱乐资讯 | 音乐商城 | 中音艺校  
流行试听 | 古典试听 | 古典下载 | 乐谱下载 | 网友翻唱 | 笑话频道 | 动漫频道 | 娱乐图片 | 谜语测试 | 网络文学 | 网上留言 | 信息交流 | 音乐论坛  
网通用户 电信用户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用户〗 忘记密码〗
 

 

 

 首页 | 艺术培训娱乐资讯 | 娱乐新闻 | 劲爆美图 | 影视动态 | 影视新星 | 精选推荐 | 笑话频道 | 娱乐图片 | 音乐商城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音乐网 >> 娱乐资讯 >> 娱乐资讯 >> 娱乐资讯 >> 正文
 
 

 

   
 

 

艳照门案件再度开庭 被告史可隽加控两项罪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7 13:14:40

  本报讯 林艳雯 2008年3月14日,上午9时,陈冠希(艳照门案件再度开庭被告史可隽加控两项罪名 听歌)艳照门(艳照门案件再度开庭被告史可隽加控两项罪名)”案再度开庭。继上月首次开庭之后,“艳照门”涉案人员、23岁电脑公司职员史可隽昨日再次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受审。

  史可隽是香港中环一间电脑公司的技术员,涉嫌于2006年在一部交由其公司维修的电脑中,非法取用照片。上月受审时,史某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不过当时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再审,以便警方有充足时间调查及搜集证据。昨日上午9点,该案件在东区法庭再度开庭,这次审理的时间并不长。

  此次控方对史可隽加控两项罪:2006年1月及6月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以及对网络上传照片罪。对于这样的指控,被告史可隽并不承认,当庭一一予以否认。案件再度押后,将于下月24日再审,而被告则被准以5万港元的现金及人事保释外出。不过,涉案艺人昨日无一现身法庭。

娱乐资讯录入:中音管理员    责任编辑:中音艺术 
 
     
 
 
 发表言论
 相关信息
美网站刊登陈冠希艳照 网友不理律师信拒删帖…
萧亚轩坦言被艳照困扰 暗讽陈冠希现世报(组图)…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艳照门”网上不应传播
组图:周慧敏代言塑身产品 银色露肩裙明艳照人…
 推荐信息
 图片资讯
 
 教育资讯
 
 
 精 彩 信 息  
知音驿站
精品原创 | 网上文学
娱乐休闲
娱乐文章 | 娱乐笑话
爆笑图片 | 脑筋急转弯
娱乐图片
摄影图片 | 美女图片
明星写真 | 搞笑图片
娱乐资讯
娱乐资讯 | 影坛动态
娱乐热点 | 社会视角
娱乐信息预告 | 星光大道
 最 新 推 荐  
 培 训 信 息  
 
 明 星 推 荐  
 古典音乐排行  
 网友翻唱排行  

政策法规 | 隐私保护广告服务合作商机联系我们客户投诉诚聘英才友情链接中音简介 

 

 

北京古典创新音乐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 

 

Copyright 2002-2008 中国音乐网 版权所有